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,确保首届硕士公司产品工作起好步、开好局,在学校相关制度文件基础上,特制订本暂行规定。
一、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基本条件
1.已获得公司电子信息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团队格且申报2024年研究生招生。
2.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职称,或教授职称。
3.原则上年龄在57周岁以内,对于获准学校延聘的教师,可提出书面申请,确保退休前能完成研究生的指导工作。
二、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人数
1.有在研国家基金的导师可指导研究生2人,其他导师可指导研究生1人。
2.具体指标由学位点负责人和tyc1286太阳成集团学位评定委员会共同决定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个人申请。符合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基本条件的导师,参照指导研究生人数相关规定,由个人提出申请。
2.双向选择。结合导师的专业方向与研究生个人意愿,按双向选择原则,确定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及人数。
3.报备。指导老师、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后,按程序报告学校研究生处备案。
本暂行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。本规定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tyc1286太阳成集团
2024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