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(教督〔2020〕5号)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为切实做好公司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,实现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不断提高毕业综合训练质量,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现就进一步加强2021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⒈各指导教师要提高认识,从培养学生的角度出发,切实履行好指导教师的责任,严格要求学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。
⒉明确指导教师责任。在整个本科毕业综合训练过程中,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。如出现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论文(设计),由指导教师承担主要责任。
⒊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严格把关,严格对标学校本科毕业综合训练要求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指导教师责任。
⒋评阅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独立进行评定。若出现与指导教师意见不一致,指导教师有义务配合评阅教师进行材料的核对。若出现意见无法统一的情况,交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。
⒌答辩小组要严格坚持学术标准,切实履行答辩工作职责,对毕业论文(设计)未达到学士学位标准的应当不予通过答辩。
⒍学生答辩完后,指导教师需对学生的修改过程进行监督,待指导的学生全部完成修改后经评阅人、系主任签字确认(见附件1),由指导教师统一送交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。否则,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可以拒收毕业论文(设计)材料。
⒎2021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答辩时间为5月29-31号,二次答辩时间为6月6号。6月10号之前完成所有毕业综合训练成绩的录入。
⒏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为公司党政联席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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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11日